5.1 環刀法
5.1.1 土工布本試驗方法適用於細粒土│₪↟◕。
5.1.2 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裝置│☁✘◕,應符合下列規定☁│₪:
1 環刀☁│₪:內徑61.8mm和79.8mm│☁✘◕,高度20mm│₪↟◕。
2 天平☁│₪:稱量500g│☁✘◕,最小分度值0.1g;稱量200g│☁✘◕,最小分度值0.01g│₪↟◕。
5.1.3 環刀法測定密度│☁✘◕,應按本標準第3.1.4條2款的步驟進行│₪↟◕。
5.1.4 試樣的溼密度│☁✘◕,應按下式計算☁│₪:
(5.1.4)
式中 ρ0——試樣的溼密度(g/cm3)│☁✘◕,準確到0.01g/cm3│₪↟◕。
5.1.5 試樣的幹密度│☁✘◕,應按下式計算☁│₪:
? (5.1.5)
5.1.6 本試驗應進行兩次平行測定│☁✘◕,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於0.03g/cm3│☁✘◕,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│₪↟◕。
5.1.7 環刀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-2│₪↟◕。
5.2 蠟封法
5.2.1 本試驗方法適用於易破裂土和形狀不規則的堅硬土│₪↟◕。
5.2.2 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裝置│☁✘◕,應符合下列規定☁│₪:
1 蠟封裝置☁│₪:應附熔蠟加熱器│₪↟◕。
2 天平☁│₪:應符合本標準第5.1.2條2款的規定│₪↟◕。
5.2.3 蠟封法試驗│☁✘◕,應按下列步驟進行☁│₪:
1 從原狀土樣中│☁✘◕,切取體積不小於30cm3的代表性試樣│☁✘◕,清除表面浮土及尖銳稜角│☁✘◕,繫上細線│☁✘◕,稱試樣質量│☁✘◕,準確至0.01g│₪↟◕。
2 持線將試樣緩緩浸入剛過熔點的蠟液中│☁✘◕,浸沒後立即提出│☁✘◕,檢查試樣周圍的蠟膜│☁✘◕,當有氣泡時應用針刺破│☁✘◕,再用蠟液補平│☁✘◕,冷卻後稱蠟封試樣質量│₪↟◕。
3 將蠟封試樣掛在天平的一端│☁✘◕,浸沒於盛有純水的燒杯中│☁✘◕,稱蠟封試樣在純水中的質量│☁✘◕,並測定純水的溫度│₪↟◕。
4 取出試樣│☁✘◕,擦乾蠟面上的水分│☁✘◕,再稱蠟封試樣質量│₪↟◕。當浸水後試樣質量增加時│☁✘◕,應另取試樣重做試驗│₪↟◕。
5.2.4 試樣的密度│☁✘◕,應按下式計算☁│₪:
(5.2.4)
式中 mn——蠟封試樣質量(g);
mnw——蠟封試樣在純水中的質量(g);
ρwT——純水在T ℃時的密度(g/cm3);
ρn——蠟的密度(g/cm3)│₪↟◕。
5.2.5 試樣的幹密度│☁✘◕,應按式(5.1.5)計算│₪↟◕。
5.2.6 本試驗應進行兩次平行測定│☁✘◕,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於0.03g/cm3│☁✘◕,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│₪↟◕。
5.2.7 蠟封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-3│₪↟◕。www.umaseri.com